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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的县委政策研究中心拟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书面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委办政工室(县委办公楼四楼)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提前领取或到网站下载《2017年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双面打印),并将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再到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发表的文章和文秘作品,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报名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报名审查
现场报名由县委办负责初审,考试之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选调考试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的选调计划数。
2、笔试
笔试测试公文写作。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笔试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暂定:2017年7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a、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较高者优先;b、笔试或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七、公示和相关手续办理
考察结束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相关手续。
八、选调工作纪律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九、咨询和举报电话
县委办政工室 0730-6222856
县人社局公务员股 0730-6286937
县纪委监察局 0730-6226083
原标题:2017年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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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