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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选调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干部身份证明(由当地编制部门出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八、调动
对考察合格者,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办理了流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