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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干部流动机制,根据省市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遴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9名。其中,县委办公室3名、县委组织部4名、县政府办公室2名(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县、乡机关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2013年以前(含2013年)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且在编在岗;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3、有关要求:报名者可登陆凤阳先锋网、凤阳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14年凤阳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选调单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面试入围人员,在进入面试前,须出具其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送选调单位报名处。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各选调单位于12月20日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书面报送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因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报名时间为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