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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市纪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市纪委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共5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9个旗县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8.职务一般为主任科员以下;
9.身体健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规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遴选。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市纪委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00至7月2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