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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1.《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三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5.报考文秘工作人员的,需提供2年及以上机关文秘工作经历证明;
6.财会专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3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历证明。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不举行考试,并取消此次考调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1日17:30前,工作时间内在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领取,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按照考调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额,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72515 监督电话:2171795
原标题: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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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