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现就遴选泸州市江阳区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法律顾问人才专家库成员32名,对象为符合遴选条件的法学专家、律师及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者。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业务素质。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法律实务工作者,并具备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从业经验。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具备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有较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及较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高校教师、研究人员等理论工作者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从事法学教育、科研5年以上。
(四)执业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五)年龄要求。一般在3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热心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并有一定时间保障。
(七)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30日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1.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寄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寄送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材料须以信函方式寄送或直接送达,材料不予退还。
2.申请者须提交《江阳区法律人才专家库候选人报名表》纸质资料2份和电子文档1份。
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邮编:646000。
收件人: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23839,邮箱 jyqzffzb@163.com。
三、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遴选条件确定拟入选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
四、公示
通过江阳区公众信息网将拟入选成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成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