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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第1号)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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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

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

(三)考察

根据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第一名人选考察不合格,就将第二名人选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是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四)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派专人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规定时限10天),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五)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遴选工作情况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遴选该单位领导人员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遴选工作组织成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外单位专家、本单位同行在组织实施公开遴选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参加遴选的人员或者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涉及上述人员关系的人员回避。

七、监督与纪律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或市政协委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整个公开遴选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关信息将通过“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通畅。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四)参加遴选的人员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并确保向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交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遴选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与遴选职位要求不符的,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取消遴选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点击下载>>>

1.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普洱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3.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x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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