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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0人公告

智汇宿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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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与职位业务水平加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9:00—11:30;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6月24日14:00—16:3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地点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组或党委印章,县区报考人员加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或县(区)委组织部(市各开发区、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同意报考证明和年度考核称职证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职位,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按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 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由选调单位组建考察组负责实施,选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按照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把好考察对象的政治关、道德关、能力关、廉洁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批表、征求市信用主管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监督电话:0527—12380

(二)成绩公告网址

宿迁党建网(http:// www.sqdj.gov.cn)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sq.hrss.gov.cn)

原标题:2017年宿迁市公开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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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简介表.xls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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