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总分为100分;所有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达不到3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面试根据各考调职位开考数在笔试成绩3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面试对像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与考调计划开考数没有差额的职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开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列入考核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再面试。若考核对象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递补一次。
考核工作由考调单位成立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核组将查阅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核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确定拟调动对象,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32836(赫章县委组织部)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本《考调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原标题:2017年赫章县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1.职位表.xls
2.报名表.xls
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