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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关于印发<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我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环保局机关及州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州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行政);
州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工作人员2名(参公)。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州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行政)
1.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5.环境保护类、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法律类相关专业毕业。同时,需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稿写作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在党政机关从事文秘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7.身体健康。
8.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州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工作人员2名(参公)
1.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5.法律类、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毕业,同时需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7.身体健康。
8.符合有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