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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公务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和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相关手续到州环保局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州环保局人事办公室(西昌市土城巷63号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四楼)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
①《凉山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④公务员登记表(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3日在州环保局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职位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局机关岗位:公文写作、综合知识测试。
环境监察执法岗位:综合知识测试。
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按照考调计划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州环保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