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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用人单位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
4.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转任。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数等额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在株洲统战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
四、报名、考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 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委统战部干部科(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市委大楼11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8680275。
(二)考试
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委统战部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凡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委统战部干部科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731-28680283。
原标题:株洲市直统战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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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中共株洲市委统战部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