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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夏惠农区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9人公告

惠农区人民政府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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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宁组发〔2014〕6号)等规定和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惠农区及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9名)

1、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2、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1名。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6、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

7、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8、河滨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9、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1、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任副主任科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任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现任八级职员;现任九级职员满3年;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对报考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放宽至聘任中级职称满3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教育);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干部身份。

以上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期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惠农党建网、政府公众网发布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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