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省纪委监察厅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需补充考察人选时,按遴选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试用期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省纪委监察厅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察,如无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31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26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 18240092616
附件:
1.2014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信息汇总表
2.2014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察厅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