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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慈溪市镇(街道)工作骨干和团委(团工委)书记比选14人公告

慈溪人才网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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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1:2(选拔数量在4人以上的为1:1.5)的比例,根据面试比选人选得票数,从多到少确定考察对象,得票数少于评委数1/3的不列入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对象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因票数相等导致入闱考察对象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则对末位票数相等的人选进行再次投票,直至入闱考察对象数量符合规定比例。

面试比选成绩不带入考察任用等环节。

(四)体检

对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的入闱考察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7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其中孕妇不检查X光、妇科项目)。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入闱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选拔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录用

按照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征求市纪委等部门意见后,根据计划选拔指标和考察情况,拟录用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录用(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拟录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5日。

(二)录用人员实行试岗考绩,试岗期限为一年。人员录用时,其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人员)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动)手续;非上述身份的人员,录用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人员录用后,必须脱离本人开办或任职的企业,不得继续经商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四)录用人员试岗期间享受单位中层副职相关待遇,试岗期满经考核合格,两年内保留中层副职待遇,如所在单位中层职数有空缺,可聘任为中层职务。

(五)新录用的镇(街道)团(工)委书记,采用职务与职级分离的做法,如只符合中层副职任职资格条件的,试岗期间享受单位中层副职待遇,待符合中层正职任职资格条件后,再按规定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六)报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应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笔试成绩加分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目标职位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目标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说明具体从事岗位、工种及职责情况;目标职位有任职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9: 00-5月13日10: 00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八)联系电话:63938256、63981329。

原标题:慈溪市2017年度公开比选镇(街道)工作骨干和团委(团工委)书记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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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职位相关专业范围

2017年度慈溪市镇(街道)工作骨干和团委(团工委)书记公开比选报名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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