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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选调干部50名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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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决定开展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北京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选调50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后确定选调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现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8.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9.身体健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北京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视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jjwzzb@bjsupervision.gov.cn。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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