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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沿河县直部门遴选26人公告(一)

沿河县人民政府网 201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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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上下流动和双向流动力度,增强机关活力,切实贯彻好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及省委“两个80%”精神,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拟对部分县直部门(含和平、团结、沙子三个街道)公开遴选2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培养选拔“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略)。

三、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册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四、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共26个职位。参加遴选人员要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录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遴选职位和其他条件设置详见《沿河自治县2017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设置表》。计算工龄、年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3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任职、新录用或新聘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等);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试用期人员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统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适岗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下发文件、发布公告和利用县人民政府网站、沿河党建网站、沿河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等形式进行,由本人据实填写《沿河自治县2017年部分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调配科)报名。(另: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报名时一并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

按照遴选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遴选条件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无论进入任何遴选环节,只要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均立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遴选资格,以及其他在遴选工作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招考及工作调动,并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或职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发放,另作安排。笔试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以及中央、省、市、县情等。笔试成绩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沿河党建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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