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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1.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
(1)笔试人员及公告。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对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考察与试用
1.差额考察。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8名为考察人选。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形成丰富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醴陵市纪委常委会汇报。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2.试用。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及职位要求,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醴陵市纪委、监察局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拟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安排,并自愿在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服务至少满3年(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拒不服从安排或不愿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及职位分配方案将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710室)
联系电话:23239607
原标题: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 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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