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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试
开考比例为3:1的,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19、20、21职位,若报名人数达到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仅为遴选职位计划数2:1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进入面试。同一遴选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1、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须同时持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与报名时同一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等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确定拟试岗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试岗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为拟试岗人员。
(九)组织考察
试岗前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到拟试岗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岗人员是否进入试岗环节,对于考察评价较差的拟试岗人员予以淘汰,从该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十)等额试岗
经考察合格确定进入试岗的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安排到相应科室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锻炼学习。试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评价组对试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对其是否合格提出书面建议,对不合格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试岗期间,试岗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十一)办理调动
试岗考核评价结束后,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遴选人员,并按程序报县编委研究后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待遇按桐人社通[2014]45号文件执行。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依照本《遴选公告》及遴选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6656687(人社部门)
监督电话:6622973(纪检监察部门)
(原标题:桐梓县2014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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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2014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