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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岗、审批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桐梓党建网、桐梓县人力资源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
1.由拟报考者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填写《桐梓县2014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持经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同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方可开考,否则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19、20、21职位开考比例为2:1。遴选职位计划减少的,该职位报考者所报职位不调整;遴选职位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否则视为本人放弃报考。
(四)加分
(1)加分政策。报考者自2009年以来,凡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1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若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获记三等功的,在累计3年加分的基础上每次再加1分。但最高不得超过4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2)加分确认。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填写《桐梓县2014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12月6日前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领取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
(六)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9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与报名时同一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