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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遴选17人公告

咸宁组工网 20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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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与市纪委共同商定减少职位遴选人数。

3.面试。在咸宁组工网、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市纪委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2.体检。市纪委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到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市纪委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选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选用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公示。在咸宁组工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干部调配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试用与任职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选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干部调配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直至正式调动之前,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原标题: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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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遴选人员推荐报名表

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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