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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

宣恩县政府网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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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能力测试的方式,在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能力测试组,对每名考生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方式为笔试和抽签答题,能力测试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抽签答题占50%。遴选依据能力测试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进入体检程序。按照1:3比例遴选,若达不到1:3比例,由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公开遴选。能力测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能力测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选调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遴选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遴选的情况。

(六)办理调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选调人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18-5831870

原标题: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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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宣恩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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