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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4年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遴选2人公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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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岗位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一同进入考核。

  六、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遴选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遴选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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