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职位空缺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具有相应身份的人员(见附件1)。
三、选调职位
详见《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及现任职位(岗位,下同)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试用期内或尚未转正定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