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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法律、财会、审计、文秘等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洛宁》网站公告。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参加体检者,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五)政审考察
根据被推荐人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入围人选综合得分情况及考察结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
(七)办理手续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进入笔试以后各环节考生名单及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均在《中国·洛宁》网站适时进行公告。
七、时间安排
方案公布 2016年12月2日
报名 2016年12月3日-12月7日
笔试、面试 2016年12月中旬
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公示 2016年12月下旬
具体时间以《中国·洛宁》网站通知为准。
八、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有关人员组成的县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俊强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赵玉勋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宝贵、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雷晓锋、县人社局局长张长军、县财政局局长余三才、县编办主任颜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雷晓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6112380,13937988839)。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九、纪律要求
1.整个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任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
3.报名人选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任职资格。
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洛宁县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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