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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要求
此次报考专业不限。
(三)不得报考的情况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七、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洛阳市委办公室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haly.lss.gov.cn/,报名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提供),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本人在报刊上发表有文章或起草有领导讲话、调研材料等可一并报送。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洛阳人力资源市场B区二楼(洛阳市会展中心B区二楼)。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在“洛阳人才网”进行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职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文秘岗位、改革与政策研究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参加体检者,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