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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组织体检人员到市级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前,要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要严格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填报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要署名归档。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考察工作于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
(八)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遴选机关网站共同进行公示,遴选机关没有网站的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原标题:2016年承德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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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承德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2016年承德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