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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藏那曲索县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6名公告

索县政府新闻网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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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11月19日领取准考证。

5、此次考录(遴选)免收报名费。

(二)笔试

1、报考检察辅助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门。专业知识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藏汉翻译测试;报考检察行政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门。专业知识科目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知识、应用文写作知识、财务审计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1月24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3日上午10:0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3日下午15:30—18:00申论

11月24日上午 10:00—12:00专业知识

3、此次笔试设1个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县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县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被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认真考察。

(五)空缺职位递补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资格复审

县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全县范围内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予以录用;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考录(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考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录(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和调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联系电话:0896—370224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702173(县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索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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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docx

中共索县县委组织部

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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