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50个单位,85个岗位,选调人数116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
2.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
3.选调到市级机关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选调到乡镇级机关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三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开选调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受职数限制,如报名人员为副科以上职务的,本人承诺自愿降为科员级的,可以报名,按科员确定职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景洪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附件1)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程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