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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仁怀市喜头镇选聘村主任助理4人公告

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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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人数超过8人,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基层组织建设及村(居)民自治相关知识、人文历史常识、公文处理、写作等。

2.报名人数在8人或8人以下,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

(五)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以1∶1比例,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确定成绩),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选聘计划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公示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查一次。公示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对象须在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

政审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选聘资格:

1.本方案规定不准报考的人员。

2.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

(七)签订合同

政审通过后,由拟选聘人员与喜头镇政府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岗位分配

由镇党委根据实际需求分配到村工作。

六、选聘纪律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政审、选聘等资格;情节严重的,报上级部门,两年内不准参加仁怀市内的各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选聘工作期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喜头镇公开选聘村主任助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 艳

咨询电话:0851-22470116;18212154585

监督电话:0851-22470315;13885227126

原标题:2016年仁怀市喜头镇选聘村主任助理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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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喜头镇2016年公开选聘村(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xls

喜头镇公开招聘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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