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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深圳组工在线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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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厅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招考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其他选调条件详见《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18日至24日(以报名邮戳时间为准),1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以邮政EMS(不得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邮寄提供以下材料(寄来材料不再退回):

1、本人亲笔填写《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下载,附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文件、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阶段验原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4、岗位04至08请一并提交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后楼112房,邮政编码:518006。联系电话:88133862,联系人:万先生。

报名材料1、4电子版请电邮至823865504@qq.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笔试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未获得面试资格的,不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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