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自治区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广西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和广西行政学院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建制。学校主要培训对象是正厅级、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学校同时面向社会承接国内外有关政府、政党、企业和社会团体委托的培训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开选调业务骨干2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见附件)
二、选调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及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