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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选调转任人选,名单在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在考试各个环节,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本次选调事项、考试成绩、选调结果等有关信息将在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由中共龙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887623。
原标题:中共龙川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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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