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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
市府办经研室科员职位2个。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科员(含科员)以下公务员。
(三)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3、与工作岗位相适应原则。
(四)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外,需要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公文写作,有综合性文稿起草经验者优先;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于国家“211”工程院校的优先考虑;
3.专业要求:原则上不限,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方面的优先考虑;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如在县(市、区)、镇(街道)工作的,须满3年以上公务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过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