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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是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从省以上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题库选取,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以电话查询。
二是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同时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个人档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将另行通知,面试人选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从外市聘请考官组建面试考官小组,考官不少于7人。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政法委对报考人员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按照笔试、面试6:4比例折合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需补充考察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市委政法委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入选人员,并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2623139,2617508。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