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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采取以测试岗位专业技能为主的综合能力测试方法进行,面试占40%,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六、考察
以笔试、面试之总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所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八、递补
面试、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列前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醴陵人事人才网www.llrsrc.gov.cn、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网www.lljcy.gov.cn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家属子女就业、入学等相关事宜。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