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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县直学校正副校(园)长23人公告

湄潭县教育网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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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能力强。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具备教师资格,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特别优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五、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2016年10月25日 — 26日,通过个人申请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填写《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深改办”。

(二)资格审查:2016年10月27日,校(园)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符合选聘资格及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试形式为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湄潭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组织考察。2016年10月28日,领导小组根据选聘成绩,结合选聘者的工作业绩,分职位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

(五)聘任。教育局党组根据选聘者的考试及考察情况,结合各选聘者的特长及拟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

六、考核及待遇

(一)实行校(园)长聘任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校(园)长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园)长任职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免去校(园)长职务。

(二)县教育局制定校长的聘期目标并实行年度履职考核和聘期考核。

(三)本次公开选聘的校(园)长将享受校长职级待遇确定后的待遇(副校<园>长的待遇按后续配套方案执行)。

(四)人事关系视任职单位编制情况予以办理。

七、组织领导

校(园)长选聘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校(园)长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局党组决定成立 “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八、工作纪律

校(园)长选聘工作坚持“三公开一监督”,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县直学校正副校(园)长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

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校(园)长报名登记表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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