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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待定。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台办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台办综合科。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黔西南州台办会议室。
5、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州医院。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调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台办考调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台办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和州台办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台办考调办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凡经州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台办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383(州台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9—3238408(州台办副主任办公室)
原标题:中共黔西南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考调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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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南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