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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州直单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比选择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选聘人员,公示选聘结果,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人数及要求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州纪委拟选聘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黔西南州纪律审查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人员4名(其中文秘方向2名,计算机信息技术方向2名)。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州直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科员或九级职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如愿参加选聘的应放弃原有身份。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6.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在州级机关工作未满2年以上(截止2016年9月30日);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与州纪委现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29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