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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察局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需补充考察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试用期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察,如无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421-2920534
附件: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朝阳市监察局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