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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4年朝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公告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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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符合报考条件和遴选职位资格要求的考生,一律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至31日, 报名人员须在网上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名登记表》(A4一式2份,双面打印),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表彰奖励证书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应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现场报名。

  2、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持审核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核准处核对信息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考号等信息于11月10日通知考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5,如报名人数低于1:5,按遴选开考比例重新确定遴选人数。

  (二)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市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从省以上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题库选取,并由其统一评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

  面试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实际能力等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建面试考官小组,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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