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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主要考综合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及档案和数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等(其中综合知识、档案和数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占 30%,文字写作能力占7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前需出具《同意报考和调出证明》(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或市档案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xtda.gov.cn/index.shtml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空表填报,一式两份,见附件2),无法提供证明则按笔试成绩排名递补。
(四)考察: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每个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 “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如考察对象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则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体检:对所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列为不适宜选调的情况。
(六)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湘潭市档案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调入:拟调入人选经公示7天后,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选需与湘潭市档案局签订服务五年承诺书;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拟调入资格,如需递补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并组织考察和体检,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未尽事宜,由湘潭市档案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6年湘潭市档案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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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 潭 市 档 案 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