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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县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全额拨款非工勤岗位的事业人员(教育、卫计系统人员除外)。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截至2016年10月10日试用期满且转正定级,其中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人员,服务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具备本公告考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报考者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2016年9月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1);
2.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在任何环节发现,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四、综合测试
各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考调人数。公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内容形式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确定,综合测试原则上于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五、考察及体检
公开考调原则上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考察意见,对拟调人员进行体检。经考察、体检,如无合适人选,经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可调减岗位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考察及体检原则上在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将最终拟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并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考调实施
此次考调工作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公告和指导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测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体检等工作,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组(纪委)全程监督。报考条件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将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07233229(县人社局)
报名等相关事宜咨询电话见附表。
原标题: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9月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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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九月古蔺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6年九月古蔺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