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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组织考察
选调机关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6719(州纪委第四纪工委)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档案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46435 联系人:罗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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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档案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