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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
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方志信息网站及“六盘水方志”微信和微博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人员为选调生的,按照《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满服务年限的不予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20日。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地方志办综合科(钟山西路十二层大楼11楼),联系电话: 822466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六盘水市地方志办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网站下载或到六盘水市地方志办领取;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 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 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7) 财会专业报名人员需提供会计资格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六盘水市地方志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六盘水市地方志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一问一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按遴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记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按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遴选计划数时,是否进行递补由六盘水市地方志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试用与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对拟试用人员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实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遴选工作情况报市第一纪工委备案。
(二)遴选工作人员在履行遴选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8224860 六盘水市地方志办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 8260922 市地方志办廉政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六盘水市地方志办2016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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