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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农业局参公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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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市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水产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市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1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市水产站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广安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事业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员详见附件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1—9月6日(上班时间)。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ang-an.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及广安市农业局网站(www.gany.gov.cn)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农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7日下午到市农业局人事科(广安市兴安中街324号市农业局4楼)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主要内容为:综合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及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市农业局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市农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

八、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市农业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在市农业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市农业局设立监督电话( 0826 -2347373),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十、未尽事宜由市农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广安市农业局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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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农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广安市农业局公开遴选参公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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