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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4人公告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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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优分:2011年起获得县处级表彰一次2分,地厅级表彰一次3分,省部级以上表彰一次5分,最高不超出20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

6.其他加分项目:2011-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取得省政府执法资格加3分,有会计证,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加3分。

报名时提供以上加分材料。

7.综合考评分:由考核组与应聘人员见面,进行综合评定: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

五、确定选调人选

考核组根据报名人员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选。

如出现同分情况,具有执法资格、部队转业军人及持有计算机或会计等级证书者优先录取。

拟选调人选,在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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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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