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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4人公告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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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力量,经区编委同意,公开选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制定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4名,其中办公室人员(从事文秘、宣传报道工作)1名,财务人员1名,一线执法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永定区内在编在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干部(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技人员除外),参加工作5年以上;

4.大专以上学历,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执法人员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办公室从事文字材料和宣传报道的人员要求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在办公室岗位工作3年以上;

7.财务人员要求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有会计证,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至9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所需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从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或到报名处领取);

3.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

4.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名地点:

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永定区凤城街道办东大道269号)。联系人:廖钟平,联系电话:1395088****,邮箱:yddd20111228@163.com

(四)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选调办法:

采取量化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一)由区交通局纪检监察干部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二)量化考核办法:

1.年度考核分:2011-2015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以上10分;

2.学历分:大学本科及以上10分,大专7分,中专及以下4分;

3.职称分:取得高级职称10分,中级职称8分,初级职称6分;

4.工龄分:工龄满5周年的得6分,满10周年的得8分,满15周年及以上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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