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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三楼国土综合室,邮编:528200。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交邮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757-86369907。
(二)审核报名资料。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能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告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放弃的,可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办理转任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未录取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数不够1:3比例的不予开考。
(二)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
(三)我局在南海区各镇(街)的国土资源管理所为我局派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调入人员岗位;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解释。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