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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六)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选调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对拟遴选人选考察后,原单位未与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协商提拔任职的,不予调入。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邀请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0874-3128102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74-12380
咨询电话:0874-3139636
六、本公告由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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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016年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8日